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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檔簡介

風電場自查報告(3篇)第一篇本次自查依據《國家能源局關于進一步加強電力建設施工安全監管的意見》《風電場運行安全規程》《風力發電機組安全要求》等文件要求,于202X年X月X日至X月X日對XX風電場全場128臺1.5MW風電機組、220kV升壓站1座、35kV集電線路17回、配套10MW/20MWh儲能電站1座及生產辦公生活設施開展全覆蓋安全隱患專項自查,共成立由場長任組長、運維班長、專職安全員、設備技術專責為成員的自查工作組,明確“誰排查、誰簽字、誰負責”的責任追溯機制,對照12大類47項排查清單逐一核實,累計排查點位726個,發現隱患31項,其中重大隱患0項,較大隱患2項,一般隱患29項,現將自查情況詳細說明如下。本次自查按照“設備全覆蓋、管理無死角、責任到人頭”的原則推進,前期用2天時間完成工作組全員培訓,明確各環節排查標準、記錄規范及隱患判定依據,所有使用的檢測工具包括扭矩扳手、接地電阻測試儀、紅外熱成像儀、絕緣電阻測試儀等均提前送第三方計量機構校準,確保檢測數據準確有效。排查實施階段分為三個小組同步推進:第一組負責風電機組本體排查,每臺機組按照塔筒基礎、塔筒本體、機艙、輪轂、葉片的順序逐項檢查,其中塔筒基礎重點檢查基礎沉降觀測點數據、基礎周邊排水設施完整性、基礎法蘭防腐層狀態,累計完成128臺機組基礎沉降數據核對,最近一次觀測數據顯示所有機組基礎沉降差均在2mm以內,符合規程要求;塔筒本體重點檢查法蘭連接螺栓預緊力、塔筒焊縫完整性、爬梯及防墜鎖可靠性、塔筒內消防設施有效性,共抽檢各段法蘭螺栓1536顆,抽檢比例不低于每道法蘭螺栓總數的10%,環向均勻選點避免局部漏檢,發現不合格螺栓3顆,位于2號機組第三節與第二節塔筒連接法蘭左下方位置,預緊力實測值分別為720N·m、712N·m、708N·m,僅為設計值850N·m的83%-84.7%,低于規程要求的最低95%的閾值,存在極端風況下法蘭變形開裂的風險;機艙內重點檢查偏航系統磨損情況、齒輪箱油質及油溫、發電機絕緣性能、變槳系統電池容量、消防煙霧報警器可靠性,共發現6臺機組機艙煙霧報警器誤報率超過30%,主要原因為機艙內粉塵積累導致傳感器靈敏度異常,未及時清理校準;輪轂內重點檢查變槳軸承潤滑情況、變槳電機運行電流、變槳齒輪磨損情況,未發現明顯異常;葉片重點檢查前緣腐蝕、雷擊損傷、葉根螺栓預緊力,共發現3臺機組葉片前緣存在長度超過10cm的腐蝕凹坑,未傷及主梁結構,需在小風期安排打磨修復。第二組負責升壓站、集電線路及儲能電站排查,升壓站重點檢查220kV主變、35kV開關柜、SVG裝置、站用變、二次保護裝置、防雷接地系統的運行狀態,共完成192個二次接線端子排的紅外測溫,發現35kV4號電容器組間隔二次接線端子排有2處接線松動,接觸點溫度比周邊高12℃,存在發熱燒損的風險;核對所有保護定值與調度下發定值單的一致性,未發現定值偏差;檢查升壓站消防系統,發現消防水泵壓力不足,無法達到設計的0.8MPa供水壓力,已列入較大隱患清單。集電線路重點檢查桿塔傾斜度、絕緣子完整性、電纜頭運行溫度、接地電阻值,共完成17回線路762基桿塔的排查,發現11回集電線路37號桿塔接地電阻實測為12.7Ω,超過規程要求的10Ω上限,存在雷擊時線路跳閘的風險;發現8基桿塔的拉線松弛,張緊度不符合要求,已列入一般隱患清單。儲能電站重點檢查電池簇運行溫度、SOC一致性、消防氣體滅火系統可靠性、電池管理系統(BMS)報警記錄,共發現1號電池簇3號模組溫度傳感器偏差超過2℃,無法準確監測模組實際溫度,存在熱失控隱患;消防系統的手動啟動按鈕有1處損壞,無法正常觸發報警。第三組負責安全管理體系核查,重點檢查兩票三制執行情況、人員資質、應急預案、培訓記錄、外包單位管理、應急物資儲備情況,共抽查202X年以來的工作票127張、操作票216張,發現有3張工作票安全措施填寫不規范,未明確帶電間隔的隔離范圍,工作負責人簽字不規范;抽查特種作業人員資質,發現2名高處作業人員資質到期前未完成復審培訓,仍在從事高處作業;抽查應急物資庫,發現12具干粉滅火器壓力低于綠區,2套正壓式呼吸器氣瓶壓力不足,防汛沙袋數量比預案要求少300袋;抽查外包運維單位人員進場記錄,發現有2名外包人員進場安全教育考核成績僅為62分、67分,未達到80分的合格線仍進場作業;抽查應急演練記錄,發現202X年防臺防汛應急演練的評估報告未明確整改責任人及整改時限,演練發現的3項問題未完成閉環整改。針對排查發現的31項隱患,自查工作組逐一明確整改責任、整改時限、整改標準及驗收要求,按照“立即整改、限期整改、長期管控”三類分類推進。立即整改類共14項,包括2處二次接線端子松動、12具壓力不足的滅火器、2套氣瓶壓力不足的正壓式呼吸器、1個損壞的儲能消防手動按鈕、3張不規范工作票的整改追溯、2名不合格外包人員的清退、8基松弛桿塔拉線的張緊,所有立即整改類隱患已在自查期間全部完成,驗收合格率100%。限期整改類共17項,其中較大隱患2項:一是消防水泵壓力不足問題,由運維班長任責任人,15天內完成消防水泵的拆解檢修,更換損壞的密封件及葉輪,檢修完成后做壓力測試,確保供水壓力達到0.8MPa以上,驗收時邀請當地消防部門到場核驗;二是2號機組塔筒螺栓預緊力不足問題,由設備專責任責任人,10天內使用扭矩扳手將3顆不合格螺栓預緊力提升至設計值的100%,并對該法蘭所有螺栓逐一復測,確保所有螺栓預緊力均在95%-105%的合格范圍內,整改完成后連續3個月每月抽檢該法蘭螺栓預緊力,確認無松動后轉為常規抽檢。一般隱患15項:包括11回集電線路37號桿塔接地電阻超標,30天內完成降阻改造,通過增加接地極、更換降阻劑的方式,確保接地電阻降至8Ω以下,預留充足安全余量;6臺機組機艙煙霧報警器誤報問題,20天內完成所有報警器的清理校準,無法校準的直接更換,校準后做3次模擬報警測試,準確率達到100%后方可驗收;3臺機組葉片前緣腐蝕問題,在3個月內的小風期安排高處作業人員打磨修復,刷涂防腐蝕涂層,修復后做超聲波探傷,確認無內部損傷;2名高處作業人員資質未復審問題,7天內完成人員復審培訓及考核,考核合格后方可繼續從事高處作業,不合格的予以調崗;防臺防汛演練問題未閉環問題,10天內完成演練評估報告的補充完善,明確3項問題的整改責任人及時限,整改完成后做現場核驗;防汛沙袋不足問題,5天內完成沙袋補充,按照預案要求儲備足夠數量,存放于指定位置。長期管控層面,自查工作組同步制定了5項安全管理長效機制:一是完善設備巡檢標準,將塔筒螺栓預緊力抽檢、接地電阻測試、煙霧報警器校準等內容納入季度常規巡檢清單,每季度完成不少于30%的機組螺栓抽檢,每半年完成所有集電線路桿塔接地電阻測試,每年完成所有消防設施的全檢測試;二是嚴格兩票三制審核流程,實行“工作負責人填寫、運維班長初審、安全員終審”的三級審核機制,每月抽查不少于20%的工作票、操作票,發現不規范的直接扣罰相關責任人績效;三是優化特種作業人員及外包人員管理,建立資質臺賬,提前3個月提醒資質到期人員完成復審,外包人員進場必須完成三級安全教育,考核滿80分方可進場,每月抽查外包人員作業規范,發現違規的立即清退;四是完善應急預案管理,每年修編一次所有應急預案,每半年開展一次專項應急演練,演練后3天內出具評估報告,明確整改要求,15天內完成閉環整改;五是建立安全隱患回頭看機制,所有限期整改的隱患完成驗收后,連續3個月每月跟蹤核查隱患反彈情況,確認無風險后轉為常規管控,從源頭上防范同類隱患重復出現。本次自查共投入人員21名,檢測設備17臺/套,累計發現的所有隱患均已錄入集團安全隱患管理系統,實現全流程可追溯,所有整改責任人均已簽訂整改承諾書,確保按期按標準完成整改,后續將每周更新整改進度,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及當地能源監管部門報送整改情況,全面夯實風電場安全運行基礎。第二篇本次自查依據《電網調度管理條例》《風電場并網調度協議示范文本》《新能源并網運行管理實施細則》《電力系統安全穩定導則》等規定,于202X年X月X日至X月X日對XX風電場并網手續、調度合規性、電能質量、并網安全條件、涉網設備管理5大類29項內容開展專項自查,自查工作組由生產副場長任組長,涉網運維專責、調度聯絡員、設備技術負責人為成員,累計調取檔案資料127份,現場測試涉網設備19臺/套,核對調度指令執行記錄426條,現將自查情況詳細說明如下。自查工作嚴格按照并網合規性核查的要求推進,第一階段為資料核查,重點核對項目核準文件、并網驗收意見書、電力業務許可證、并網調度協議、購售電合同、涉網設備檢驗報告等所有合規性文件的有效性、一致性,逐一核對文件中的裝機容量、儲能配套容量、調度管轄范圍、結算規則等核心內容,確保與實際運行情況一致。第二階段為現場測試,聯合設備廠家技術人員對AGC/AVC裝置、一次調頻裝置、電能質量監測裝置、涉網保護裝置、風功率預測系統等核心涉網設備開展全功能測試,核對設備參數與調度下發參數的一致性,測試設備的響應速度、調節精度、動作準確率等核心指標,確保符合并網要求。第三階段為調度執行記錄核查,調取近12個月的調度指令票、執行回執、有功功率曲線、無功電壓調整記錄、考核通知書等資料,逐一核對調度指令的執行情況,核查是否存在延誤執行、執行不到位、違規操作等問題,同時核對黑啟動預案、并網安全應急預案的修編及演練情況,確保符合電網安全穩定運行要求。自查發現的問題主要分為三類,第一類為合規性文件類問題:一是電力業務許可證許可范圍未更新,本場于2021年核準的10MW/20MWh配套儲能項目于202X年3月正式并網運行,但未及時向能源監管部門申請變更電力業務許可證的許可范圍,許可證中登記的裝機容量仍為192MW,未包含10MW儲能容量,不符合電力業務許可管理的相關要求;二是202X年度購售電合同續簽滯后,原合同于202X年1月15日到期,新合同于202X年1月27日才完成正式簽署,期間的12天電量結算按照臨時協議執行,未完成正式備案,存在結算糾紛風險;三是并網調度協議中關于儲能調度的條款未更新,現有協議簽署于2020年,未包含儲能充放電調度的相關權責約定,與當前儲能參與電網調峰的實際運行要求不符;四是涉網工作人員的調度資質證有3人到期未復審,該3名人員均為涉網運維崗位,調度資質證于202X年6月到期,未及時參加調度機構組織的復審培訓及考核,仍在從事涉網操作及調度指令接收工作,不符合調度管理要求。第二類為涉網設備類問題:一是AGC裝置調節精度不達標,現場測試顯示AGC裝置的有功調節精度實測為92%,低于調度要求的95%的最低閾值,調節偏差最大時達到3MW,導致部分時段有功功率曲線偏離調度計劃值,今年以來累計被調度考核12次,考核金額達27.6萬元;二是AVC裝置響應時間超標,實測AVC裝置的無功響應時間為6.2秒,超過調度要求的5秒上限,無功調節滯后于調度指令要求,今年以來累計因無功調整不及時被考核7次,考核金額達11.2萬元;三是一次調頻功能參數設置不符合要求,實測一次調頻死區設置為0.06Hz,超過調度要求的0.05Hz的標準,頻率調整貢獻率僅為72%,低于要求的80%的閾值;四是涉網保護定值未及時更新,調度機構于202X年10月下發了35kV集電線路過流保護定值調整通知,要求將過流I段定值從12A調整為10A,但現場未及時完成定值更新,仍采用舊定值運行,存在電網故障時保護誤動或拒動的風險;五是電能質量監測裝置存儲容量不足,實測裝置的歷史數據存儲時長僅為6個月,不符合調度要求的至少12個月的存儲要求,且數據上傳至調度機構的準確率為94%,低于要求的99%的標準,存在數據缺失、漏傳的問題;六是風功率預測系統準確率不達標,202X年以來的短期功率預測月均準確率為82%,超短期預測月均準確率為87%,分別低于調度要求的85%、90%的最低標準,其中4月份短期預測準確率最低為76%,導致調度有功計劃安排偏差,累計被考核18次,考核金額達34.8萬元。第三類為調度執行類問題:一是調度指令執行不到位,今年3月先后有2次調度下發的無功調整指令未在規定的10分鐘內完成,無功偏差分別為0.8Mvar、1.1Mvar,主要原因為當班運維人員未及時監控調度指令,導致調整滯后;二是黑啟動演練未按要求開展,最近一次黑啟動專項演練于2021年10月開展,近2年未組織過黑啟動演練,不符合每年至少開展1次黑啟動演練的要求,且現有黑啟動預案未包含儲能參與黑啟動的相關內容,與實際運行情況不符;三是涉網設備定期檢驗記錄不全,AGC/AVC裝置上次全功能檢驗為2021年8月,超過了每2年檢驗1次的要求,未及時邀請第三方機構開展檢驗并向調度機構報送檢驗報告;四是并網安全應急預案未按要求修編,現有預案編制于2020年,未包含大面積脫網、儲能熱失控等新增風險的處置內容,且未向調度機構備案。針對所有自查發現的問題,工作組逐一制定了整改措施,明確了責任人和完成時限:合規性文件類問題方面,10天內完成電力業務許可證變更申請的材料提交,上傳儲能項目的核準文件、并網驗收意見書等資料,爭取30天內完成許可證變更;5天內完成202X年購售電合同的備案工作,同時梳理所有合規性文件的有效期,建立臺賬,提前3個月啟動續期或變更流程,避免再次出現滯后問題;20天內完成并網調度協議的補充協議簽署,明確儲能調度的相關權責,報送調度機構備案;15天內組織3名涉網人員參加調度機構的資質復審培訓及考核,考核合格后方可繼續從事涉網崗位工作,不合格的予以調崗。涉網設備類問題方面,15天內邀請AGC/AVC裝置廠家技術人員到場開展參數優化調試,調整控制策略,優化調節步長,確保AGC調節精度達到97%以上,AVC響應時間降至4秒以內,調試完成后邀請調度機構到場核驗,核驗通過后方可正式投入運行;7天內完成一次調頻死區參數調整,將死區設置為0.04Hz,預留安全余量,調整后開展動靜態測試,確保頻率調整貢獻率達到85%以上,測試報告報送調度機構審核;3天內完成35kV集電線路過流保護定值的更新,開展傳動試驗,確認保護動作準確無誤后,將定值回執報送調度機構備案;10天內完成電能質量監測裝置的存儲擴容,將存儲時長提升至18個月,同時優化數據上傳通道,確保數據上傳準確率達到100%;20天內要求風功率預測廠家完成預測模型的本地化校準,結合本場的地形、海拔、風速風向歷史數據優化算法,新增周邊測風塔的數據接入,確保短期預測月均準確率達到88%以上,超短期預測準確率達到92%以上,簽訂補充協議,將預測準確率與服務費直接掛鉤,低于標準的直接扣罰服務費。調度執行類問題方面,組織涉網運維人員開展為期3天的調度規程專項培訓,每月開展1次無功調整、有功調度的實操考核,明確調度指令接收后1分鐘內響應、10分鐘內完成的要求,安排專人24小時監控調度指令系統,出現指令延誤執行的直接扣罰當班人員績效;60天內完成黑啟動預案的修編,新增儲能參與黑啟動的操作流程,組織開展一次黑啟動專項演練,邀請調度機構到場指導,演練完成后10天內將演練報告及修編后的預案報送調度機構備案;30天內邀請第三方檢驗機構完成AGC/AVC裝置、涉網保護裝置的全功能檢驗,檢驗合格后將報告報送調度機構;20天內完成并網安全應急預案的修編,新增大面積脫網、儲能熱失控等風險的處置流程,修編完成后組織專家評審,評審通過后報送調度機構備案。后續將建立涉網設備月度巡檢、季度測試機制,每月對涉網設備的運行參數進行一次抽檢,每半年開展一次全功能測試,確保所有參數符合調度要求;每季度開展一次調度執行情況復盤,梳理存在的問題,及時優化管理流程,全面提升并網合規性水平,保障電網安全穩定運行。第三篇本次自查依據《新能源發電企業提質增效專項行動方案》《風電場運營指標對標管理辦法》《國有企業成本管控工作指引》等要求,于202X年X月X日至X月X日對XX風電場202X年1-11月的發電量、利用小時數、設備可利用率、棄風率、場用電率、運維成本、度電成本7大類核心指標開展專項自查,自查工作組由場長任組長,運維專責、計劃統計專責、成本核算員為成員,累計核對生產運行數據12.4萬條,分析設備缺陷記錄372條,核算成本支出176筆,對照年度提質增效目標逐一核實完成情況,現將自查情況詳細說明如下。本次自查采用“對標分析-問題溯源-措施制定”的三步法推進,首先將1-11月的核心指標與年度目標、區域同類型風電場平均指標、本場2021年同期指標開展橫向、縱向對標,梳理指標偏差情況;其次針對偏差指標,從設備運行、管理流程、外部環境三個維度溯源問題根源,量化各類因素對指標的影響程度;最后針對問題根源制定可落地、可考核的整改提升措施,明確后續追趕目標及長效管控機制。指標對標結果顯示,202X年1-11月全場累計完成發電量4.23億kWh,完成年度目標4.8億kWh的88.13%,滯后時間進度3.2個百分點,比2021年同期的4.12億kWh同比增長2.67%,但比區域同類型風電場平均發電量4.37億kWh低3.2%;累計利用小時數為2198小時,比年度目標2450小時低252小時,比區域同類型風電場平均水平低72小時;設備可利用率為99.21%,比年度目標99.5%低0.29個百分點,比2021年同期的99.32%同比下降0.11個百分點;棄風率為3.2%,比年度目標2.5%高0.7個百分點,比區域平均棄風率2.8%高0.4個百分點;場用電率為2.17%,比年度目標2%高0.17個百分點,比區域平均水平1.98%高0.19個百分點;度電成本為0.212元/kWh,比年度目標0.205元/kWh高0.007元,比區域平均度電成本0.201元/kWh高0.011元;運維成本累計支出1287萬元,超過年度預算1200萬元的7.25%。針對指標偏差,自查工作組溯源發現的問題主要分為四類:第一類為設備運行類問題,是影響發電量及利用小時數的核心因素,1-11月全場風電機組非計劃停機時間累計為1276小時,損失電量1872萬kWh,占發電量缺口的72.3%,其中變槳系統故障占比32%,主要原因為變槳電池老化,電壓不足導致變槳動作失敗,共引發非計劃停機37次,損失電量599萬kWh;偏航系統故障占比27%,主要原因為偏航電機剎車片磨損嚴重、偏航對風偏差大,共引發非計劃停機29次,損失電量505萬kWh;齒輪箱油溫高故障占比18%,主要原因為齒輪箱散熱器堵塞,散熱效率下降,共引發非計劃停機17次,損失電量337萬kWh;變頻器故障占比15%,主要原因為IGBT模塊老化,共引發非計劃停機12次,損失電量281萬kWh;其他故障占比8%,損失電量150萬kWh。此外,17臺風電機組的功率曲線偏離設計值超過5%,其中7臺偏離超過8%,主要原因為變槳角度偏移、偏航對風校準不到位,累計損失電量246萬kWh,占發電量缺口的9.5%;35kV集電線路線損率為1.2%,比設計值0.8%高0.4個百分點,主要原因為12處35kV電纜接頭老化,接觸電阻偏大,累計損耗電量169萬kWh,占發電量缺口的6.5%。場用電率偏高的主要原因為升壓站SVG裝置空載損耗偏高,實測SVG空載損耗為額定容量的1.2%,比設計值0.8%高0.4個百分點,年損耗電量約85萬kWh;儲能輔助設備用電損耗偏高,儲能PCS及空調系統的年損耗電量約127萬kWh,占儲能發電量的8.7%;辦公生活用電管控不到位,存在長明燈、空調夏季溫度設置低于26℃、冬季高于20℃的情況,年損耗電量約32萬kWh,合計占場用電量的21.3%。第二類為外部環境類問題,是影響棄風率的主要因素,202X年以來區域電網用電負荷增速低于預期,疊加區域內新增新能源裝機2.3GW,電網消納空間不足,1-11月累計棄風電量1396萬kWh,其中6-8月用電低谷期棄風率最高達到6.7%,占全年棄風電量的68%;此外,本場風功率預測準確率偏低,導致調度有功計劃安排偏差,引發的棄風電量占總棄風電量的17%。第三類為成本管控類問題,是導致度電成本偏高的主要因素,1-11月運維成本超支87萬元,其中備件采購成本超支62萬元,主要原因為齒輪箱濾芯、變槳電池等常用備件的市場價格上漲,采購價格比年初預算高12%,且備件庫存積壓,有17種備件積壓超過1年,占壓資金17萬元,庫存周轉率僅為62%,低于要求的80%的標準;外包檢修成本超支25萬元,主要原因為今年開展的128臺機組葉片探傷工作未納入年初預算,屬于計劃外支出,未提前履行預算審批流程。人工成本基本符合預算,但績效分配機制不合理,運維人員的績效與發電量、設備可利用率的掛鉤比例僅為30%,員工提升設備可靠性、多發電量的積極性不足。第四類為管理機制類問題,是導致指標偏差的底層原因,一是缺陷閉環管理效率偏低,平均缺陷消除時長為2.3天,比要求的1.5天高0.8天,部分一般缺陷未及時處理升級為重大缺陷,引發非計劃停機;二是提質增效措施的落地效果未量化評估,今年以來先后實施了齒輪箱散熱器清洗、偏航系統校準等提質增效措施,但未跟蹤評估措施的實際發電量提升效果,部分措施未達到預期目標;三是指標跟蹤機制不完善,僅每月統計一次核心指標,未按周、按日分解目標,出現偏差后未及時制定追趕措施,導致偏差逐步擴大。針對自查發現的問題,工作組制定了分階段的整改提升措施,202X年剩余1個月的追趕目標為:完成發電量5200萬kWh,全年累計完成4.75億kWh,完成年度目標的98.96%;棄風率控制在2%以內,場用電率降至2.05%以內,設備可利用率提升至99.3%以上。具體措施包括:優化檢修計劃,將原本安排在12月的3臺機組的計劃檢修調整至2023年1月的小風期,減少發電高峰期的停機時間;安排專人對接調度部門,每日報送次日的風功率預測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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